《法華經 安樂行品》有為無為 實不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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繪圖/黃逸樵


20170405證嚴上人講演《法華經》/大愛臺《靜思妙蓮華》1406集

有為法,則有造作謂之有為,
是因緣所生,事物盡有為法;
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;
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,是謂有為法。

無始來,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。
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。
《無量義經》:「其心禪寂,常在三昧,恬安憺泊,無為無欲。」

「有為法」就是「有造作」,叫做「有為」。本來是沒有,要有人去思考、設計,用什麼材料與物質會合起來,叫做「有為法」。這個「有為法」,就是人的心思去造作、完成的,都叫做「有為法」。

人間多在有為法中,就會有計較心。若什麼都沒有,又有什麼好計較的呢?就因為心有所計較,經過心思去造作完成的,將它變成各種形狀,不同的用途,不同的名稱,這都叫做「有為法」。

「是因緣所生」,只有土還不夠,還需要水,才能發生作用。有黏性的土質才能做土磚。製磚,還需要有水,送進磚窯燒過,才會很堅硬。而水泥,又是什麼樣的土質,才能成為水泥?僅僅是土,就有不同的質、不同的性,土的性和質也得經過人的心思去分別,這都有各自的因和緣。

「因緣是能造作所生之事物」。一切的因緣,人用心設計,但若欠缺原料,也無法合成起來。所以,要有「能」、「所」,能去選擇、造作的人是「能」;「所」,這些物質為其所用。所以,因緣能所造作,就是由人去造作。「所生之事物」,外面的物質,是被所完成的東西。

「造作之事物必有因緣」。所造作的東西,一定要因緣會合。桌子的材質若不合宜,就不堪用。榕樹,能做桌子嗎?榕樹有硬梆梆、密密的樹瘤,不適合製作器具。就是要有因緣,人想得到,能夠做得到的,都叫做「因緣法」。

「無始來,自爾而非因緣所生者,名謂之無為法」。無始以來,原本就有的,既無刻意能造作的人,也没有被造作的東西。本來就有,不用人去造作。

無始以來,宇宙也離不開成、住、壞、空。這既不是人為所造作,無能、無所,但是它發生了,應該也叫做「無所為」,這就是大自然。

「無造作之念,無貪欲之心」,並無造作的念,不是有所作為,是因緣而有。人的心若很恬寂,土歸土、水歸水,回歸大自然的原形,就沒有什麼因緣去會合造作。所以,心若沒有很多欲念,在日常生活中,該做的事情用心做;多餘的,我們不用去爭、去取,心自然很恬安憺泊。

所以,「無為無欲」,我們的心沒有什麼欲念,一切自然,就叫做「無為」,沒有什麼「能做」和「所做」。我們要很用心去體會有相、無相,有為、無為。

(整理/釋德清、明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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