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」與「事」都是具體可見的,但「理」則無形,只能用心體會。要圓理、成事,首先要先養成人格。在工作場合中,常會看到有些人說話不夠委婉,因而造成同事間的緊張氣氛。會做事固然很好,但更重要的是要會做人,因為「人圓、事圓,理才圓」。若經常為了爭個「理」字,彼此間的感情就會愈來愈疏離,事情也就難以完成了。個性直爽並非不好,但是聲色仍要柔和,這分人格的美化,就是在學做人。我們要善加利用「境界」來修養自己,平時待人要縮小自己、擴大心胸,如此人格才能提升。
大凡要成就一件事,必定要有一分忍辱心。以成立「大愛臺」而言,雖然我有自己的理想,但是工作人員從十方匯集來此,難免各有各的看法。所以,我給他們空間及充分的時間;至於我自己,則自我要求用最真誠的心去付出,我想,總有一天大家會被我的真誠所感動。
另外也有一種人,外型看起來很剛強,內心卻十分多愁善感,總認為沒有人關心他、愛他。回想我出家之初,沒人認識我,又有誰會來關心我?當時我如何安住自己的心?那就是靠自己「自愛」。記得當初去受戒時,我的身上只剩十元,其他一無所有。受戒期間,每到會客時間,別人都有親友來探望,唯獨我從未被點名,總是一個人在角落靜靜地看書。正因為有那段清靜的歲月,讓我得以不被打擾,而有時間好好思考自己未來人生的方向。
我從不埋怨自己的遭遇,即使往後做慈濟遭遇很多波折,我也不曾積怨在心;學佛,應該只要求自己去愛人,不求別人來回饋。而事實上,多付出一分愛心,最終別人也會懂得回饋給你一分愛;甚至「捨一得萬」──你付出一分愛,會得到萬人的愛。所以說,不要有太多雜念,和順真純即是美,凡事但求「盡本分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