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法講究「圓」與「和」。為人或言談不可尖銳,推動正信的佛教是護法,但言行「尖銳」會造成傷害,身為佛弟子不可做傷害人的事。
──摘錄自證嚴上人開示
龍王護法
一九六八年冬,演培法師在新加坡成立般若講堂,落成典禮時特別邀請印順導師前往開光。此「母唧鱗那龍王」護法銅雕佛像,乃當年星洲的信徒所供養。目前供奉於靜思精舍的「印順導師紀念館」。
佛入定,母唧鱗那龍王護法,七晝夜不動不搖。據《佛說眾許摩訶帝經》第七卷,「母唧鱗那龍王護法」的典故如下:有一天,世尊來到母唧鱗那龍王宮,就在樹下跏趺而坐入於禪定。
是時連續七天七夜的大雨,母唧鱗那龍王知道佛陀正入禪定,恐佛陀受風雨侵害;遭蚊蚋虻蠅叮咬,於是將自己的身體纏繞七圈,昂首似傘狀為佛陀遮蔽風雨,阻擋蚊蠅,七天七夜不動不搖。
待佛陀將出定,龍王才回宮,以種種花蔓塗香淨飾身體,然後來到佛前恭敬頂禮,說:「世尊,七天來是否受到風雨或蚊蠅的侵擾?聖體如何?」
佛陀頌偈曰:
觀察於世間,一切眾生等,若得無侵害,歡喜復快樂;
離欲斷煩惱,此樂難比喻,無明若調伏,斯為最上樂。
(整理/釋德懋;攝影/古亭河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