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車與搬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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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撰文/陳美羿;攝影/周幸弘)

日前,參加一個長輩的告別式。行禮如儀當中,突然聽到司儀講了一小段話,很是令人感動。

「證嚴法師說:人生只有使用權;沒有所有權。生命,就好像租車一樣,時間到了就要還給車行,所以沒有所有權。但是在承租的這段時間,我們有使用權。既然租了車子,就要善用它。用它做好事;千萬不要做壞事…」

聽了這段話,我在心裡面給他拍拍手。因為「租車」的比喻,讓我想起另一位長輩金伯伯「搬家」的比喻。

八十歲的金義楨伯伯,是樂生療養院的病人。半世紀的痲瘋歲月,他從佛法中的到智慧與解脫,對於生死,更有一番透徹的說法。

他說:人的身體就好像房子。房子會老舊、破落,終至不能居住,必須拆除。這時候,就必須要「搬家」了。

每個人都想要搬到堅固,美麗的豪宅。但是豪宅價值不斐,可不是人人買得起的。

如果一個人勤奮努力,累積了很多財富。那麼他要「搬家」時,盡可以選擇風景好、設備佳的大廈、別墅去住。

如果一個人,好逸惡勞,兩手空空。要「搬家」的時候,只有望屋興嘆。好一點的,棲身小屋;更甚者,就要露宿街頭了。

「人在活著的時候,就要儲備『搬家』的資糧。」金伯伯說:「這個資糧不是金錢,而是善行義舉。」

佛家說: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。是「搬家」的資糧。

儒家說:勿以善小而不為、勿以惡小而為之。是「搬家」的資糧。

(原載於《紅塵詠嘆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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